晨化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11 17:41: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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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9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公司小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斌先生主持,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达明先生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宏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烟台华特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特”)、东营海瑞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海瑞宝”)合作投资设立东营晨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55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55%;烟台华特认缴出资 25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25%,东营海瑞宝认缴出资 20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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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晨化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