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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武欣中)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日前,深圳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重大项目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应用场景开放、拓展海外市场等方面,提出20条“实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同时,在中小企业领域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大力培育一批民营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者参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国家和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融资难是当前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若干措施》在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支持上下足功夫。在设立50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适当降低资金池入池门槛、提高补偿比例,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至1%以下的基础上,深圳还将依托地方征信平台整合水电、海关、税务等银行迫切需要的公共数据及金融、商业等领域的数据资源,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提供支持。
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拖欠也是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原因之一。对此,《若干措施》提出,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并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等制度,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同时,《若干措施》提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涉外地刑事案件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深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建立民营企业家市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若干措施》还提出,2023年年底前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务标准,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齐,对变相不立案“零容忍”。
为助力民营企业加快拓展市场,《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加大高端装备、智慧物流、商贸消费、安全应急、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场景开发建设,且对涉及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开放的应用场景,对民营企业实现“应放尽放、应批尽批”;以“揭榜挂帅”等形式举办场景应用大赛,获奖产品优先列入创新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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